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直各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鄂人〔2009〕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城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调整情况,现就调整市直机...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各中央在湘机关事业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28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决定从...
2021年拉萨市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工作已经结束,部分待遇领取人员仍未完成认证。为不影响养老保险待遇发放,确保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领取养老待遇,经研究决定,于2022年2月21日至2022年3月15日开展补充资格认证工作,请尚未完成...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从2023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2022年12月...
各市、自治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8号)精神,为确保2023年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公死...
为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障水平,按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居发〔2018〕174号)规定,结合北京市经济发展情况,经市委、市政府批准...
为进一步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加强基金监督与管理,防范和化解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止弄虚作假和冒领、骗取社保基金等现象发生,维护参保群众合法权益,确保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
现对 2024年第4期拟审核通过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申领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3月26日。此期间对参保人员和申领人基本信息或遗属待遇享受条件有在异议的人员,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材料以书面形式向...
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财政局: 根据省、市工作目标任务要求,经市政府同意,2021年1月1日起,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260元调整到310元,每人每月提高50元。 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应结合当地实际,并按照省...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卫生健康委(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榆林市计划生育协会: 《陕西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发放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