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2024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48号)精神,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对我省2024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方案的...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27号)精神,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对我省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方...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财政金融局,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各设区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国...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现将《广东省职业年金基金监管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2023年12月27日 &n...
三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若干意见》(明政文〔2014〕14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从2024年7月1日起,三元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81元。 ...
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苏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已经市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各县级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苏州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苏州市财...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联系我们,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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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民政府: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8〕21号)要求,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修订后的〈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的通知》(沪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