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省9月集中公布2026年社保缴费基数
2026年8月底至9月初,北京、安徽、大连、内蒙古、湖南等多个省市密集公布202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基本养老保险作为社保体系核心险种,缴费基数调整直接影响企业和个人每月缴费金额,本文梳理各地最新标准与实操要点。
各地2026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标准
北京
2026年7月起,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36348元,下限为7270元。以个人身份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在7270元至36348元之间自主选择缴费基数,按20%比例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选择上限每月缴7269.6元,选择下限每月缴1454元。
安徽
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21772元/月,下限为4354元/月。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在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基数,支持按月、按季、按半年或按年缴费。
大连
2026年9月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2665元/月,下限为4533元/月。用人单位2026年1月至8月所属期调基补差账由系统自动生成,2026年9月1日至12月25日期间每日16时批量作废滞纳金,2027年起恢复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
内蒙古
2025年自治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8430元。2026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5290元,下限为5058元。灵活就业人员可在上下限范围内确定缴费档次,缴费时间为2026年9月1日至12月25日。
湖南
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三项社会保险缴费基准值调整为6843元/月,缴费基数上限为20529元/月,下限为4106元/月。灵活就业人员可在4106元和20529元之间选择适当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核定规则
参保职工个人社保缴费基数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确定,以缴费基准值的60%保底、300%限高。具体分三种情形:
- 月平均工资处于上下限之间:按实际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不受影响。
- 月平均工资低于缴费基数下限:按下限作为缴费基数(保底)。
- 月平均工资高于缴费基数上限:按上限作为缴费基数(限高)。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选择要点
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在缴费基准值的60%至300%之间自主选择缴费基数。各地普遍支持按月、按季、按半年或按年缴纳,缴费方式灵活多样。
以安徽为例,灵活就业人员可在4354元至21772元区间内选择合适档次。以内蒙古为例,灵活就业人员需在2026年9月1日至12月25日期间到主管税务局办税服务厅进行基数确认后缴费。
补差政策核心要点
单位及职工补差
因2026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产生的社保缴费差额,各地普遍设置补缴缓冲期:
- 参保单位及职工可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差额补缴。
- 补缴期间不计征滞纳金,不影响个人权益记录。
- 北京等地由系统自动生成补差数据,无需单位再次申报。
- 大连2026年9月至12月每日16时批量作废调基补差产生的滞纳金,2027年起恢复征收。
个人参保人员补差
- 已按低于2026年度下限标准缴费的,需按下限标准补差,多数地区无需个人再次申报,系统自动核定。
- 已按2025年度上限标准缴费且意愿按2026年度上限缴费的,需在2026年9月征期内向税务部门重新申报。
- 个人在2026年12月征期结束前完成补缴的,视为按时足额缴纳。
企业合规提醒
- 及时关注当地公布的缴费基数标准,按时完成差额补缴,避免2027年起产生滞纳金。
- 企业须按职工实际工资申报社保基数,不得按最低基数违规降缴。
- 长期按最低基数缴费、工资流水与基数不符的企业,将面临税务与人社部门联合稽查。
- 已离职人员经本人和原参保单位申请,仍可调整2026年缴费基数。
政策来源
本文政策内容来源于各地人社部门及税务部门2026年8月至9月发布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通知,包括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6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的通告》、安徽省人社厅等部门2026年8月27日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2026年8月31日通知、内蒙古自治区人社厅2026年8月26日通知、湖南省人社厅及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湘人社规〔2026〕14号文件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