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省税务局、省社保局协商,现将2024年度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居民养老保险费”)集中征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征缴期 2024年度全省居民养老保险费集中征缴期为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 二、征缴...
一、缴费人群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在户籍所在地村组(社区)参加居民养老保险并按年居民养老保险费。 二、缴费时间 2023年度...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居发〔2018〕174号)文件规定,结合全市经济发展和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情况,确定2022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
为切实维护我市外出务工人员养老保险权益,根据豫人社办函〔2024〕2号文件精神,将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已经生成征缴计划的2023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期限临时延长至2024年3月15日24时,在此期间缴纳2023年基本养老保险费不加收滞纳金。2...
从2024年1月1日起,为2023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23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3%确定。 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
按照国家统一安排部署,经自治区党委政府同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自治区财政厅于2024年6月27日印发《关于2024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藏人社发〔2024〕31号),明确从2024年1月1日起,提高2023年底...
职工本人工资低于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60%作为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 职工本人工资高于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作为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
按照国家统一安排部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自治区财政厅于2022年7月6日印发《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藏人社发〔2022〕49号),明确从2022年1月1日起,为2021年底前已...
按照国家统一安排部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自治区财政厅于2022年7月6日印发《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藏人社发〔2022〕49号),明确从2022年1月1日起,为2021年底前已...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居发〔2018〕174号)文件规定,结合全市经济发展和城乡居民实际收入情况,确定2023年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