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商标净化专项行动?
2026年5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正式印发《开展打击使用未注册商标违反商标法禁用条款行为净化专项行动方案》,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商标净化专项行动。此次行动的核心目标是严厉打击使用未注册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禁用条款的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哪些行为属于违反禁用条款?
根据《商标法》第十条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 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等相同或近似的
- 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等相同或近似的(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 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近似的
- 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近似的
- 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近似的
- 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 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质量等特点或产地产生误认的
- 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此次专项行动将重点查处以下几类典型违法行为:
- 使用国家名称、国旗等标志作为未注册商标——部分企业在产品包装、宣传材料上擅用国家标志性元素,误导消费者
- 使用带有欺骗性的未注册商标——虚构产地、夸大功效,使消费者对商品质量产生误认
- 使用有不良影响的未注册商标——低俗、歧视性文字或图形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 恶意抢注后违规使用——将他人知名品牌稍作改动作为未注册商标使用,实施傍名牌行为
专项行动的执法重点
1. 重点行业领域
此次行动将聚焦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教育培训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行业,这些领域未注册商标违规使用问题较为突出,消费者识别能力相对薄弱。
2. 重点检查对象
- 商品包装、标签、说明书上使用的未注册商标
- 广告宣传中使用的未注册商标
- 电商平台、直播带货中使用的未注册商标
- 展会中展示的未注册商标
3. 执法方式
市场监管部门将采取线上线下一体化执法模式:线下加强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线上依托大数据监测平台对电商平台、社交媒体等渠道进行实时监控,实现精准发现、快速处置。
企业违规使用未注册商标的法律后果
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将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作为商标使用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以违法经营额20%以下或者非法获利2倍以下的罚款。
具体后果包括:
- 责令停止使用——立即停止侵权商标的使用,拆除相关标识
- 罚款处罚——根据违法情节轻重处以相应罚款
- 商品没收销毁——违法商品及包装可能被没收并销毁
- 信用记录影响——违法行为将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影响后续经营
- 民事赔偿——给他人造成损失的,还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企业如何自查自纠?
第一步:全面排查现有商标使用情况
对企业在产品包装、广告宣传、电商平台、办公场所等所有渠道使用的未注册商标进行逐一排查,对照《商标法》第十条禁用条款逐项核实。
第二步:及时整改违规标识
发现违规使用的未注册商标,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拆除相关标识。对已流入市场的商品,主动召回并更换包装。
第三步:规范商标注册与使用
企业使用的商标应依法申请注册,确保商标权的合法性和稳定性。在商标设计阶段就应避免使用禁用条款所列标志,从源头防范法律风险。
第四步:建立商标合规管理制度
将商标合规纳入企业日常管理,定期开展商标使用自查,对新推出的产品和服务进行商标合规审查,形成长效机制。
给创业者的三点提醒
- 商标不是想用就能用——即使不注册,使用时也必须遵守《商标法》禁用条款,违规同样受罚
- 注册是最好的保护——尽早申请商标注册,既能获得法律保护,也能避免无意中触碰禁用条款红线
- 专业咨询不可少——商标注册和使用涉及法律专业判断,建议在注册前咨询专业代理机构,避免走弯路
政策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五十二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开展打击使用未注册商标违反商标法禁用条款行为净化专项行动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