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国家大力扶持集成电路和软件产业
2020年,国务院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从财税、投融资、研究开发、进出口、人才、知识产权、市场应用、国际合作八个方面,为集成电路及软件企业提供全方位支持。其中财税优惠力度最大,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免征企业所得税等政策。
2023年,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公告,进一步将集成电路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2026年,集成电路及软件企业「税收优惠清单」申报已正式启动,企业须按时申报方可享受优惠。
二、适用范围:四类企业可申报
当前税收优惠政策主要面向以下四类企业:
- 集成电路生产企业–从事芯片制造、晶圆代工等生产环节的企业
- 先进封装测试企业–从事集成电路先进封装、测试业务的企业
- 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从事集成电路设计且符合重点认定条件的企业
- 重点软件企业–从事软件开发且符合重点认定条件的企业
三、可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清单后,可享受以下「税收优惠大礼包」:
1. 企业所得税优惠
- 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可享受免征或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 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重点软件企业,同样可享受所得税免征或减征优惠
- 优惠力度根据企业所属类别和满足的条件梯度递进
2.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集成电路企业研发费用可享受100%加计扣除(即实际发生研发费用100万元,可在税前扣除200万元)
- 形成无形资产的,可按200%成本摊销
- 2026年可在7月预缴、10月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三个时段申报享受
3. 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优惠
- 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重大项目可享受进口环节增值税分期纳税政策
- 特定进口设备、原材料可享受关税减免
四、认定条件:四大维度需达标
企业纳入税收优惠清单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 产业方向匹配–主营业务须属于集成电路或软件产业政策支持方向
- 研发投入要求–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须达到规定标准
- 创新能力与市场应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具有市场竞争力
- 财务与税务合规性–企业须依法纳税、财务制度健全,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五、2026年申报注意事项(6大要点)
- 申报时间:企业须在2026年4月19日前提交申请;申请进口环节增值税分期纳税政策的,还可在2026年9月7日至9月20日补充提交
- 申报材料:需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纸质材料包括系统生成的文件、承诺书模板及相关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材料包括盖章扫描件和可编辑文件(刻录光盘)
- 审计报告:经审计的企业会计报告须在提交申请时一并提交,申报截止后系统不再支持补充提交
- 需重新申报:2025年已列入清单的企业,2026年需重新申报(进口环节增值税分期纳税政策除外)
- 预缴先行享受:列入清单的企业在年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可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条件先行享受优惠;年度汇算清缴时如未被列入下一年度清单,按规定补缴税款,依法不加收滞纳金
- 自愿放弃限制:根据《增值税法》第二十七条,纳税人一经放弃免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小规模纳税人除外)
六、企业实操建议
- 尽早准备:审计报告等材料准备周期较长,务必提前安排
- 精准归类:对照四类企业认定标准,选择最匹配的申报类别
- 完整填报:信息填报系统提交后不支持补充修改,一次性提交完整材料
- 关注动态:各地申报截止时间可能略有差异,以当地发改委、经信部门通知为准
- 咨询渠道: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可拨打各地发改委咨询电话获取一对一指导
政策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做好2026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京发改〔2026〕600号)、《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发〔2020〕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