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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人社办〔2023〕219号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提高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标准的通知

各开发区、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社会保险中心: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3〕9号)和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郑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制度的实施意见》(郑人社办〔2021〕397号)的有关规定,决定从2023年1月1日起调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标准提高120元,即从1356元提高至1476元。

二、各开发区、区县(市)要强化政策宣传,扩大政策覆盖面,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多领域宣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全面、准确、深入解读政策。

三、各开发区、区县(市)人社和财政部门、市社保中心及经办机构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将提高后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费落实到位。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郑州市财政局

                             202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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