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种名称能不能做商标使用?品种名称一般可作商标,但有限制。有显著性、能区分商品来源的可申请,如独特植物新品种名;缺乏显著性、仅表通用名称特点或违反禁用条款的不能用,使用需综合考量多因素,符合条件可获法律保护。具体详细内容和格瑞会计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品种名称能不能做商标使用
品种名称一般情况下可以作为商标使用,但存在一定限制。
首先,若该品种名称具有显著性,能起到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作用,就可申请商标。比如一些独特的植物新品种名称,经评估有显著特征,可作为商标获得保护。
其次,若品种名称缺乏显著性,仅直接表示商品的通用名称、特点等,通常不能作为商标。例如常见的水果品种名称,很难起到区分特定商家的作用。
再者,若品种名称违反了商标法的禁用条款,如带有欺骗性、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等,也不能作为商标使用。
总之,品种名称做商标使用需综合考量其显著性、是否违反相关规定等因素,符合条件的品种名称可通过商标注册获得法律保护。
二、注册商标别人就不能用了吗
注册商标后,在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上,他人未经许可不能使用。
1. 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例如,某公司注册了特定商标用于服装,其他公司未经授权在相同服装产品上使用该商标,就构成侵权。
2. 若他人在类似商品或服务上使用近似商标,易导致混淆的,同样属于侵权行为。像注册用于饮料的商标,他人在类似的果汁产品上使用相似商标,消费者可能误认,这也不被允许。
3. 但存在一些例外情况。比如合理使用,为描述商品或服务特点等正当目的而使用商标,不构成侵权。还有在先使用权,在商标注册人申请前已善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可在原有范围内继续使用。
三、用别人的商标需要什么手续
使用别人商标需经合法授权,通常手续如下:
首先,与商标权人协商。明确表达使用意愿,就使用范围、期限、费用等关键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其次,合同条款要清晰。包括双方的权利义务、商标使用方式、商品或服务范围、质量监督、保密条款等。
再者,若为独占许可或排他许可,还需考虑相关法律后果及对市场的影响。
然后,准备相关申请文件,按规定向商标局备案。备案能增强许可合同的公示力和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最后,在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使用商标,确保商品或服务质量,维护商标声誉,避免侵权纠纷。未经授权擅自使用他人商标属于侵权行为,会面临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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