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市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单位,各养老保险省直管企业,各中央驻鲁机关事业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2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各市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单位,各养老保险省直管企业,各中央驻鲁机关事业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4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4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规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60号)规定,经综合测算,确定我省2024年度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为2.73%。 山东省人...
为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障水平,经省委、省政府批准,自2022年7月1日起,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省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90元,即在原标准每人每月180元的基础上增加10元。本次调整后参保人领取的基础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从2022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2021年12月...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28号)精神,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对我省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方案的批...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自治区各部、委、办、厅、局干部(人事)处,中央驻自治区各机关事业单位: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
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并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从2024年1月起,本市对2023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职保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 一、职保退休人员 本市从2024年1月起,对2023年底前已按规定办...
为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障水平,按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居发〔2018〕174号)规定,结合北京市经济发展情况,经市委、市政府批准...
各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28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并报两部批准,现就2023年全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