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项最新政策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现将《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2024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闽人社文〔2024〕6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精...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4250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暂按21821元执行。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
各市、县(区)及宁东基地社保中心 近年来,因我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当年缴费基数上下限 标准受各种客观因素影响公布较晚,造成部分企业(单位)职工 及个体工商户(含灵活就业人员)在当年缴费基数标准未公布前 按上年缴费基数下限标准核定当年缴费的...
各参保单位: 根据山西省社会保险局《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临时待遇发放工作的通知》(晋社保局函〔2024〕14号)文件精神,为保护退休人员养老保险权益、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现就规范养老保险临时待遇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临时待遇核定...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医疗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部署,进一步解决人民群众异地就医结算遇到的“异乡愁医”问题,根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加快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工作的...
各市州(甘肃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参保单位,在甘中央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4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48号)精神和批复意见,经...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社会保险局,省直各单位,驻吉中央机关事业单位,省直经办各统筹单位: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各市、县(市、区)税务局: 为进一步引导鼓励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多缴费,增加个人账户资金积累,优化养老保险待遇结构,提高待遇水平,不断完善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根...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联系我们,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联系我们,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