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项最新政策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不断增进民生福祉,促进共同富裕,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湖南省人...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部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近日,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印发通知,调整提高2023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2023年1月1日起,本市户籍满5年的待遇领取人员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提高2...
各乡镇人民政府、鲤城街道办事处: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规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领相关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办〔2023〕168号)文件精神,为确保达龄参保人员及时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现就完善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现将《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2024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闽人社文〔2024〕6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精...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4250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暂按21821元执行。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
各市、县(区)及宁东基地社保中心 近年来,因我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当年缴费基数上下限 标准受各种客观因素影响公布较晚,造成部分企业(单位)职工 及个体工商户(含灵活就业人员)在当年缴费基数标准未公布前 按上年缴费基数下限标准核定当年缴费的...
各参保单位: 根据山西省社会保险局《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临时待遇发放工作的通知》(晋社保局函〔2024〕14号)文件精神,为保护退休人员养老保险权益、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现就规范养老保险临时待遇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临时待遇核定...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医疗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部署,进一步解决人民群众异地就医结算遇到的“异乡愁医”问题,根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加快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工作的...
各市州(甘肃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参保单位,在甘中央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4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48号)精神和批复意见,经...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社会保险局,省直各单位,驻吉中央机关事业单位,省直经办各统筹单位: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