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注册商标过程中,我们无法同时指定多种类别。若在注册商标时希望商标能有所扩展,则需分别递交多项各类别的申请,待申请全部通过后,申请人便将获得多件属于不同类别的注册商标。接下来格瑞会计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商标注册好后可以扩展类别吗
成功取得商标注册之后,将无法再对其分类目录进行扩充。
在商标注册过程中,每位申请人都必须为所提交的每件商标指派拟归属的商标分类大片区中的一个完全且唯一的归宿,即需要严格限制商标的类别及更为细致的商品名称、服务条款等要素,唯有如此,方能准确界定此商标的实际应用范畴以及所应受到的法律保护地域范围。
因此,在任何情况下,注册商标时均不可设定具有多重分类身份的商标。
若在注册商标谈判阶段有意将商标扩展至更多类别的使用覆盖面,则申请者仅有通过申请多个类别层次的注册商标策略来实现这一目标,待全部注册手续完成之际,申请者即有权获取多件分别归属不同类别的注册商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
二、驰名商标可以注册吗
驰名商标,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依据各企业之请求,经过官方严格筛选与确认后所授予的一种商标标记类型。
此类商标在我国境内拥有极高知名度和良好声誉,为广大民众耳熟能详。
对于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并不仅限于同质或相似的商品或服务类别,甚至对于非相同、非相似类别的商品或服务提出注册或使用请求时,均会遭到拒绝注册及禁止使用的处理。
因此,驰名商标被赋予了较为广泛且专属性极强的权利。
我国的商标法基本法则为注册原则,仅当该商标经过注册后方能享有专用权。
但是,驰名商标却有幸得以豁免此项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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