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我们便应深度评估自身的实际使用状况及其相应证明材料是否充分完备,从而决定是否发起驳回复审。若经过整体考量后得出驳回复审成功的概率尚且不足够高的结论,那么我们建议遵循同理,尝试将已通过的子类别商标进行分割处理。接下来格瑞会计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商标被部分驳回需要分割申请吗
在面临商标注册过程中遭遇部分驳回的困境时,申请人应首先权衡是否需要提起驳回复审程序以争取获得核准。
若经过评估认为可能无法取得预期结果,则可选择放弃申请并将该商标进行分割。
若决定发起复审,便无需再考虑分割商标事宜。
此外,若驳回理由明显背离实际情况且与近似商标所存在的差异足够显著,申请人应对自身的实际使用状况及相关证据做全面细致的审查,结合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启动驳回复审程序。
最终,如果通过综合分析后难以确定驳回复审的胜算,申请人不妨尝试将已获批准的小类进行分割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二条
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可以以书面方式或者数据电文方式提出。
二、国际商标在国内受保护吗
商标注册保护具有显著的地域性特征,注册于某国则仅能在该国境内得到法律认可及保护。
尽管境外注册的商标可在我国境内使用并无需提交特定证明文件,但请注意,其在我国并不具备法律保护效力。
因此,对于欲拓展国内市场的国外知名企业而言,及时进行商标注册并争取到商标专用权至关重要,否则将无法获得全面的法律保护。
事实上,众多外国品牌早已践行这一原则,他们常常在进军国内市场前甚至于进军计划启动初期便展开了相应的国内商标注册工作。
将商标视为进军市场的必备通行证,这种说法并无不妥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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