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东还应严格遵守各自认缴出资的出资期限,全额缴纳所需资金。鉴于股东必须是章程中所明确规定的投资方,因此,他们的出资义务和责任也将受到法律的严格约束。接下来格瑞会计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有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需要进行验资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之时,股东无需进行出资验资手续。
现行规定下,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应被视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承诺并认缴的出资额度。
对于此种情况,各个股东须按照各自在章程中明确认缴的出资比例,分阶段、有规划地投入资本金到指定账户,同时需向银行提交进账单原件以供查验,但不再强制要求进行验资程序。
各股东还需按照各自认缴出资的出资时间,全额、按时缴纳相应资金。
鉴于股东必须是章程中所规定的投资人,因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股东的身份资格也将受到严格审查和确认。
《公司法》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退股吗
我国的《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退出制度进行了详尽的阐述和规定,明确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选择更为灵活多样的方式从公司中脱离出来。
具体来说,股东们既可以通过转让所拥有的全部或是部分股权的形式来实现退出,也能采用直接退股的方法轻松地剥离他们与该企业间的一切关系。
首先,股权转让可谓是最常见且便捷的退出途径之一,股东只需将其持有的股权转售给其他股东或者第三方即可。
在实施这一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例如需得到其他股东过半数的赞同以及优先购买权的行使等等。
当公司在特定条件下,如连续五年盈利却未能进行利润分配、公司面临合并、分立或主要财产转让等重大变动时,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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