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位股东依据其实际缴纳的出资额为限度,向该公司承担相应的有限责任,且公司法人需以其全额财产对公司所负担的债务负有不可推卸的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体。值得强调的是,有限责任公司包含了国有独资公司及其他类型的有限责任公司。接下来格瑞会计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一、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一样吗
有限公司即是指有限责任公司,两者并无本质上的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亦被称为有限公司,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注册成立,其发起人为五十名以下的股东;每位股东仅需按照各自实际缴纳的出资额度为上限向公司承担相应的有限责任,而公司法人则需以其拥有的全部资产来为公司的债务承担全责。
有限责任公司涵盖了国有独资公司及其他类型的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第七十八条
【发起人的限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贷款无法偿还是追偿股东责任吗
这主要取决于具体情形而定。
对于公司股东而言,他们承担着有限的法律责任。
如同我们已经在股东协议中明确规定的那样,若股东已按照约定全额出资并履行了所有出资义务,那么他们便无需再承担任何责任。
换言之,即使公司经营出现严重亏损甚至资不抵债,股东亦无须承担清偿债务的义务。
若股东滥用其作为股东的权力或者存在出资不足等问题,则需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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