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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拥有“自有住房”的判断标准是什么——无锡注册公司

  【问题内容】个税附加扣除中“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请问这一条中“自有住房”的判断标准是什么?

  什么样的情况属于有自有住房?是从买房付首付开始?还是纳税人已经取得自有住房产权证或取得购买自有住房时的契税完税证明开始?

  【答复机构】浙江省

  【答复时间】2024-04-28

  【答复内容】浙江12366中心答复:

  您好:您在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纳税人有自有住房是指,纳税人已经取得自有住房产权证或取得购买自有住房时的契税完税证明。


  来源:12366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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