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商标注册申请遭驳回后,申请人有权自接到书面告知之日起,预留时限不超出十五天,向商标评审委员会递交复审申请书,以争取再次审查确认其注册资格。接下来格瑞会计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商标被驳回了还能继续使用吗
1.被驳回的商标仍可得到暂时性的使用权利,然而由于商标并未成功注册,由此产生的利益不容法律保障。
2.按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所有申请注册的商标,如存在任何不符规定之处,或是与已在同一或相似商品领域内注册或初步审核通过的商标相近似,那么该商标将面临商标总局驳回其申请,且不予以公示的命运。
3.当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之后,申请人有十五日的时间来考虑是否对这一决定进行复议。
此时,申请人可以选择在收到商标审查委员会发出的通知之日起,以书面形式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
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二、驰名商标可以跨类保护吗
驰名商标乃是受到法律更为精细而全面保护之商标类型,相较于传统的普通商标及注册商标而言,驰名商标不只是在同类商品或服务类别中得到保护,其独特之处在于还享有超越类别的广泛保护权益。
在我国现行相关法律体系之下,对于驰名商标所赋予的跨类保护范围设定在了与该驰名商标类似的商品或服务类别之外。
此类跨类保护并未覆盖到所有行业领域,它仅限于能够引发消费者对商品提供者或服务来源产生混淆、误解或者产生特殊联想等情形时才会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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