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关键差异如下:有限责任公司通常为人资兼备性质,较之纯粹资源组合的股份有限公司,更多依赖于股东间的互信,类似于合伙企业与股份有限公司间的过渡形式。具体内容和格瑞会计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区别
有限总公司与有限负责总公司间存在五大区别:首先,前者为实质上为人资两合型公司,其运营不仅依赖于资本的联结,更强调股东间的信任关系,遵循合伙企业及上市公司的特点;反观后者,作为资产联合型企业,基本以资本关系为主导,不依靠股东间的信任链接。
前者的股东人数上限为50人以内,下限至少需5名股东;后者则对股东数量无明确规定。
第三,前者的出资额度转让受到限制,而后者的出资额度转让则无任何约束。
第四,前者不得进行公开募股或发行股票,而后者则可进行公开募股和发行股票。
最后,前者无需对外披露财务、生产、经营等信息,而后者由于股东众多,必须对外公开公司财务状况。
二、股权有限责任公司有董事会吗
在大多数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均设有董事会;然而考虑到有些公司的股东数量相对较少或规模较小,这些公司可选择仅设置一位执行董事,而无需设立董事会。
若决定设立董事会,则其成员应在三人至十三人之间,并需设立一位董事长和一位副董事长。
关于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的产生方式,将依据公司章程中的具体规定进行确定。
相较之下,股份有限公司通常都会设立董事会,且这一点是强制性的要求。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董事会被视为公司的执行机构,对股东大会负有直接责任,并需要定期向股东大会汇报工作进展。
股份公司还必须设立监事会以确保公司运营的合法性与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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