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法定代表人通常并不需为此负责。若该法定代表人为该公司的股东之一,并且存在利用其法定代表人身份逃避公司债务行为的话,那么该法定代表人将有义务对公司的欠款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接下来格瑞会计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有限责任公司欠款法人有义务还款吗
根据具体情况而言:首先,从法律角度来看,公司本身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因此公司产生的债务应由其拥有或控制的具体资产予以偿还,而作为法人代表的个人原则上无需为公司的这部分欠款负责;其次,若该法人同时也是公司的注册股东之一,并且在现有案例中存在利用自身的法人地位进行债务逃避的行为,那么他就必须承担起对该公司所欠款项的连带清偿义务。
《民法典》第五十六条
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
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以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农户财产承担;
事实上由农户部分成员经营的,以该部分成员的财产承担。
二、公司欠款可以冻结法人个人账户吗
在公司存在未予解决的拖欠款项之时,通常情况下其是不会导致公司法人代表个人账户被冻结的。
这是由于公司所背负的债项需由公司所有资产加以偿还,而法人代表并无对公司债务承担不可推卸之责。
倘若公司旗下资产无法完全清偿当期债务或呈现出显著不足以偿付之状况,则可依法启动破产程序以求解决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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