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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票”后,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如何处理?——无锡注册公司

  问: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票”后,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如何处理?

  答: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票”后,发生销售退回、开票有误、销售折让等情形,需要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由资源回收企业填开《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需要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的,由资源回收企业填开《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

       资源回收企业填开《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或《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时,应当填写对应的蓝字发票信息,红字发票需与原蓝字发票一一对应。


  答复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答复时间:2024年0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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