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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人社发〔2024〕7号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鲁人社发〔2024〕6号文件做好调整建国前老工人退休待遇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大企业,各省属驻烟机关事业单位:

现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建国前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鲁人社发〔2024〕6号)转发给你们,请务必于2024年7月25日前将增加的养老金基本发放到位,7月31日前确保全部完成。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烟台市财政局

2024年7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烟人社发〔2024〕7号 转发鲁人社发〔2024〕6号文件做好调整建国前老工人退休待遇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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