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项最新政策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 根据国家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收缴有关工作要求,经省人民政府同意,自2023年1月1日起,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方式统一为按年缴费。 各市原实行按季度、按月缴费的,应统一为按年缴费,原按季度、按月的...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2024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48号)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从2024年1月1日起,调整全省...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政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协作办、经协办)、残疾人联合会,国家税务总局各地级以上市、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我厅反映。  ...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规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60号)规定的记账利率确定公式,以我省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运行有关数据计算,确...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现将《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反映。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现将修订后的《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领取待遇资格确认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各地级以上市劳动保障(社会保障)局,省属资产经营公司、授权经营企业集团,中央驻粤企业: 近年来,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区直各有关单位,各中央驻宁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27号),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并报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
各市、县(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委: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将村干部养老保险纳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办法的通知》(宁党办〔2009〕99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