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系统升级,规则调整
2026年3月,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完成强制升级(V3.1.248版本),从4月申报期起,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核心规则正式调整。此次调整不改变5000元起征点、综合所得税率及7项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主要影响个税预缴环节的减除费用累计逻辑,财务人员和广大工薪族需重点关注。
二、核心变化:减除费用从“按月自动累计”改为“按申报才算数”
旧规则(2026年4月前)
基本减除费用按员工任职月份自动累计:只要员工在职,无论当月是否发放工资、是否完成个税申报,系统均按「任职月份数 × 5000元」自动累计免税额度。哪怕中间有几个月未申报,后续补发工资时可一次性补足前面漏掉的扣除额度。
公式:累计减除费用 = 5000元 × 任职月份数
新规则(2026年4月起)
只有实际完成个税申报的月份,系统才认可对应的5000元减除额度;未申报则当月额度直接作废,不补发、不追溯、不延续。
简单概括:有申报才有扣除,没申报就作废。
三、哪些情形需要特别注意
- 新员工入职当月:即便当月未发放工资,也必须完成工资薪金零申报,否则当月5000元扣除额度作废。
- 员工离职当月:务必正常完成申报,避免累计扣除断档。
- 公司因资金问题暂停发工资:同样建议进行零申报,以保住月度减除额度。
- 换工作衔接期:旧单位未申报的月份,新单位无法补扣,需特别注意。
四、这些政策保持不变,别被误导
- 个税起征点仍为5000元/月,全年累计6万元免税额度不变。
- 3%-45%七级超额累进税率不变,速算扣除数不变。
- 7项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继续教育、大病医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标准不变,正常填报即可抵扣。
- 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优惠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五、系统配套优化
- 新增「离职后补发工资」勾选功能,规范补发工资申报流程。
- 强化「三险一金」与社保数据精准比对,防范虚报工资、低缴社保等违规行为。
六、实操建议
对纳税人而言,新规实施后最需要主动关注的就是入职或停薪期间的「零申报」问题,以确保自己的基本减税权益不打折。建议员工主动提醒单位人事或财务,在入职当月及不发薪月份务必完成零申报,避免因漏报导致预缴环节多缴个税。年度汇算清缴时可通过退税弥补,但预缴多缴仍会造成资金占用。
对财务人员而言,每月需检查是否有员工当月未做申报(包括零申报),尤其是试用期员工、请假员工及临时停薪员工,避免因疏忽给员工造成税负损失。
政策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V3.1.248版本升级公告(2026年3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