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申报纳税期限定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2026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8月征期截止日延长至8月17日(周一),请广大纳税人合理安排申报时间,避免逾期。以下为8月各主要税种申报要点与实操提醒,供财务人员参考。
一、8月征期延长至17日,这些税种都要报
8月1日至17日,以下税费需在征期内完成申报: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月申报、小规模纳税人季度申报)
- 消费税
-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随增值税申报)
- 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等综合所得)
- 企业所得税(按月征收企业)
- 核定征收印花税
- 环境保护税
- 资源税
- 文化事业建设费
特别提醒:各地执行口径可能略有差异,尚未完成申报的企业请提前处理,预留修正时间。
二、2026年8月起多地社保缴费基数密集调整,申报前先核对
每年7至8月是全国多地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集中调整期。2026年8月起,以下地区新基数已陆续落地,参保单位在申报社保费时需注意核对最新标准:
福建省
- 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下限:4579元,上限:22893元(2026年8月1日起执行)
- 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下限:4579元,上限:22893元(2026年7月1日起执行)
- 缴费基数下限较2025年4043元增长约13%
内蒙古自治区
- 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下限6744元/月,上限25290元/月
- 执行周期: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
- 要求单位在7月1日至27日内完成工资申报
河北省
- 省本级职工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依据:6794元
- 灵活就业人员按6794元为缴费基数
- 执行周期: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
河北省邢台市
-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调整为68806元/年
- 执行周期: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
广东省东莞市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缴费费率(含生育保险)由3.5%调整为3.65%
- 单位缴费费率由3.0%调整为3.15%,个人缴费维持0.5%不变
其他地区尚未公布新基数的,请持续关注当地人社及税务部门官方通知。
三、2026年8月税务新规速览,影响这几类企业
1. 离岸信托个税新规(2026年7月24日起)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2026年第21号公告,明确居民个人将财产装入离岸信托视同财产转让,按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信托存续期间收益无论是否分配均须按年申报。该政策打破了过去”不分配即不纳税”的传统认知,高净值人群和跨境资产布局企业需重点关注合规风险。
2. 电池消费税政策调整(2026年9月1日起)
无汞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等成熟电池产品自2026年9月1日起按2%税率征收消费税,2027年9月1日起升至4%;钠离子电池、固态电池等新兴技术电池可享受至2028年底的免税期。企业需确认产品分类,准备相应国家标准检测报告。
3. 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半政策过渡期(2026年9月1日起)
能源资源行业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原有免税政策设置一年过渡期,2026年9月1日至2027年8月31日减半征收,2027年9月1日起全额征收。公益性、安全保障及重大基础设施用地继续享受免税。
4. 车船税优惠调整倒计时(2027年1月1日起)
节能汽车减半征收、纯电动商用车免征、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免征、燃料电池商用车免征等优惠政策将于2027年1月1日起全面取消,有购车计划的企业宜提前安排。
四、8月申报实操提示
- 核对税务登记信息:经营地址、开票范围等如有变更,应在申报前完成备案,避免申报表推送异常
- 比对社保缴费基数:8月起新基数生效地区,员工工资低于下限的按下限申报,高于上限的按上限申报
- 关注地方附加税费申报口径:部分省份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六税两费减征政策执行方式存在差异
- 留存备查资料:享受各类减免税优惠的企业,注意按要求留存相关证明材料备查
2026年8月征期虽有延长,但涉及税种较多、各地政策调整密集,建议企业财务提前梳理本单位应申报税种与最新适用标准,顺利完成月度申报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