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8日,国家医保局联合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邮政局、中华全国总工会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提质专项行动的通知》,部署开展为期约3年的医保参保提质专项行动。此次新政直击灵活就业群体参保门槛高、缴费年限认定难、断缴顾虑多等痛点,对灵活就业人员、平台用工企业和企业HR都有重要影响,一文读懂重点变化。
一、这次专项行动要解决什么问题?
据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当前快递员、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家政服务员、网络主播等灵活就业人员和新就业形态人员,参加职工医保仍面临户籍限制、缴费负担、年限认定等现实困难。按社会常用口径约2亿灵活就业人员规模估算,目前参加职工医保的比例约为34.9%,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专项行动的目标是:在巩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保成果的基础上,用3年左右时间,通过政策集成、部门联动、优化服务、技术赋能,持续提高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参加基本医保的人数,特别是参加职工医保的人数,逐步探索形成适应新就业形态人员特点的参保缴费模式。
二、五大核心变化逐条解读
1. 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可按月累计,零散缴费不白交
通知明确:灵活就业人员等参加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允许按月累计,每满12个月计为1年。以往不少灵活就业人员收入不稳定,医保常常交几个月停几个月,断断续续难以凑够年限;新政落地后,零散的缴费时间都会计入职工医保缴费年限,不再清零。
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年限达到规定标准的,可按规定享受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待遇;缴费年限不足的,按统筹地区有关规定继续缴费至规定年限。通知特别强调:各地不得将办理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待遇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捆绑。
2. 推动超大城市取消参保户籍限制
通知要求持续推动超大城市取消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常住地参保的户籍限制。目前绝大多数超大城市已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户籍限制,今年上海还进一步放开了在册在籍学生和幼儿参加居民医保的户籍限制,异地就业参保门槛持续降低。
3. 可单建统筹起步,缴费负担更低
在确保医保基金收支平衡的前提下,各地可参考当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对灵活就业人员合理确定医保缴费基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可从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步,缴费率参照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建立统筹基金时的缴费水平确定。也就是说,允许先以不设个人账户、只建统筹基金的低门槛方案参保,月缴金额明显下降,经济压力更小。
4. 连续缴纳居民医保的年限可折算为职工医保年限
各地可因地制宜探索与制度间筹资水平相适应的连续参加居民医保缴费年限与当地职工医保缴费年限折算办法。灵活就业人员从居民医保转入职工医保时,此前连续缴纳居民医保的年限有机会折算计入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具体折算比例由各地结合筹资水平确定,避免重复缴费、年限吃亏。
5. 缴费方式更灵活:可按月缴,也可按季、半年、全年预缴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实行按月缴费,各地还可结合实际探索按季度、半年、全年预缴的灵活缴费模式,方便收入不固定的群体根据自身情况提前安排,减少频繁缴费的麻烦。
三、平台企业和HR需要关注什么?
- 平台补贴参保有了政策导向:通知鼓励平台企业对稳定接单的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采取个人缴费加平台补贴、按单位职工模式缴纳社会保险等缴费方式,条件成熟后逐步制度化。平台企业为骑手、司机等从业人员缴纳职工医保有了明确方向,用工成本与合规安排需要提前测算。
- 生育保险同步覆盖:鼓励地方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可在参加职工保险时同步缴费参加生育保险,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女性灵活从业者保障更全面。
- 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更顺畅:参加职工医保的个人,办理基本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时缴费年限累计计算,跨省换工作、换城市参保不再担心年限损失。
- 个人账户跨省家庭共济:政策同步推动个人账户跨省共济使用,支持配偶、子女、父母等近亲属共用账户资金,就医购药、参保缴费更加方便。
- HR转告提醒:企业如有灵活用工人员或兼职员工以灵活就业身份参保,可提醒其关注本地实施细则,及时办理参保登记,留意待遇等待期规定,避免影响就医报销。
四、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实操指南
1. 参保登记怎么办?
各地将推行灵活就业参保一件事集成服务,把医保参保登记与社会保险参保登记等事项集成办理,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次办结。同时鼓励各地设立医保服务站点,提供参保咨询、缴费指导等服务,线上线下渠道都将更加便捷。
2. 中途断缴了怎么办?
新政下缴费年限按月累计,断缴月份不再导致此前年限清零。但需注意,各地会合理设置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待遇等待期,中断缴费后重新参保的具体待遇衔接规则以当地医保部门规定为准,建议尽量保持连续缴费。
3. 退休时年限不够怎么办?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不足的,可按统筹地区有关规定继续缴费至规定年限,之后再享受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待遇。具体延缴或补缴方式需咨询当地医保经办机构。
需要提醒的是,本次通知属于全国层面的政策框架,超大城市户籍放开进度、缴费基数标准、居民医保年限折算比例、待遇等待期长短等细节,均由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灵活就业人员和用人单位可密切关注当地医保部门发布的落地办法,尽早规划参保缴费。
政策来源:国家医保局、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邮政局、中华全国总工会等七部门《关于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提质专项行动的通知》(2026年9月8日印发)。解读内容综合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等公开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