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6年度社保缴费工资申报正式启动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联合发布通告,明确本市2026年度用人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申报相关事宜。
一、申报时间
申报期限:2026年6月10日至7月25日
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需在此期间完成2026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缴费基数)的申报工作。
二、申报依据
以职工2025年度(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2026年度社保缴费工资申报标准,要求如实填报。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工资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一致,无需单独申报。
三、申报渠道
用人单位申报渠道:
- 社保费管理客户端
- 北京市电子税务局
- 社保大厅税务窗口
- 办税服务厅
灵活就业人员申报渠道:
- 京通小程序
- 北京市电子税务局
- 社保大厅税务窗口
- 办税服务厅
四、社保与公积金联动政策
在6月10日至7月25日申报期内完成社保缴费工资申报后,单位可通过北京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平台或公积金业务柜台,授权公积金部门共享社保申报数据,直接作为公积金缴存基数,无需重复填报。
五、关键注意事项
- 如实申报:用人单位应当如实申报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不得瞒报、漏报。
- 按时申报:务必在7月25日前完成申报,逾期可能影响社保正常缴纳。
- 职工签字确认:申报的缴费工资需经职工本人签字确认,企业需留存相关资料备查。
政策来源
本文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申报2026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缴费基数)有关事项的通告》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