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文化事业建设费中的广告业和娱乐业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答:广告服务和娱乐服务,是指《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中“广告服务”和“娱乐服务”范围内的服务。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日期:2024-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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