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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法人有什么责任|格瑞会计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时,法人不违反法律规定,一般是不需要承担责任。如果公司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其法人就是公司股东的话,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需要对公司所欠下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接下来格瑞会计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法人有什么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时,法人不违反法律规定,一般是不需要承担责任。

如果公司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其法人就是公司股东的话,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需要对公司所欠下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法人也是公司股东的话,分别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和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如果还有疑问,建议咨询格瑞会计破产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的法律程序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的法律程序包括以下步骤:

审计、评估:如果破产企业管理人由非审计、评估机构担任的,需要委托审计、评估机构对企业财务进行审计,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以确定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和企业的财产价值,为下一步的财产处置提供依据。

接受债权申报:公司的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或者自接到债权申报通知书之日起即可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

召开债权人会议:由于公司破产清算,可能使债权得不到清偿,或得到清偿的比例极小。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

变价破产财产和分配:变价破产财产是破产程序中的核心环节,只有破产财产变价后,才能实现破产成本的支付以及对公司债权的清偿。破产财产变价后,由破产管理人制作分配方案,根据法律规定的清偿顺序进行分配。分配方案同样需要经过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破产程序终结:财产分配完成后,破产管理人向法院申请破产终结;法院收到申请后,可裁定终结破产程序,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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