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背景:蕲艾被认定为未注册驰名商标
2026年,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中,将地理标志”蕲艾”认定为未注册驰名商标。这一裁判结果突破了”地理标志须以注册为前提才能获得商标法保护”的传统认知,明确在特定条件下,未注册的地理标志名称经长期使用取得来源识别功能并达到驰名程度的,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范围内依据未注册驰名商标规则获得保护。
蕲艾是湖北省蕲春县特产,是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在中医药领域具有极高的知名度和商业价值。该案的裁判对于广大使用地理标志但尚未完成注册的企业和个人,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二、什么是未注册驰名商标?
(一)未注册商标也能获得保护的法律依据
根据2026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将于2027年1月1日起施行),商标的定义已从”用以识别和区分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标志”出发,强调”来源识别”功能是第一位的。这意味着,无论标志是否完成了注册程序,只要其能够识别和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就具备了获得商标法保护的基础。
未注册商标通过长期、持续的使用,积累商誉,形成显著性,获得识别来源的功能,即可能得到法律保护。《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其为驰名商标。
(二)未注册地理标志的特殊性
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传统的地理标志保护路径是申请注册为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
然而,湖北蕲艾案例表明,即使尚未完成注册,只要地理标志经长期使用具备了显著性和知名度,在特定条件下也可以通过未注册驰名商标的途径获得保护。
三、企业申请地理标志商标的两种路径
(一)路径一:注册为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
这是地理标志保护的传统主流路径。由依法成立的协会、团体等作为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的注册人,对商品或服务的特定品质进行监管。使用地理标志的企业或个人,经注册人许可后,可以使用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
申请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需要提交:地理标志所标示地区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的授权文件、主管机关出具的地域范围证明、地理标志商品特定品质检验报告等材料。
(二)路径二:通过未注册驰名商标获得保护
这是湖北蕲艾案例所揭示的新路径。在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注册路径之外,如果某一地理标志名称已经长期使用并达到驰名的程度,即使没有完成注册,也可以通过诉讼或商标评审程序,请求认定其为未注册驰名商标,从而获得跨类保护或更高强度的保护。
这一路径的适用前提是:地理标志名称已经具有较高知名度;相关公众已将地理标志名称与特定商品来源建立稳定联系;存在实际侵权行为需要制止。
四、2026年新修订商标法对地理标志的影响
2026年6月26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商标法》,共9章87条,将于2027年1月1日起施行。新法对地理标志的保护力度明显加强:
- 明确将”来源识别”写入商标法定义条款,地理标志只要能识别来源,无论是否注册都有保护基础;
- 强化了对恶意抢注地理标志行为的规制;
- 完善了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注册和管理制度;
- 加大对以欺骗手段取得商标注册的处罚力度。
五、企业实务建议
(一)尽快完成地理标志商标注册
尽管未注册地理标志存在获得保护的可能性,但注册仍是保护地理标志最规范、最有力的途径。建议持有地理标志的地区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尽快启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的注册申请,避免因未注册而陷入被动。
(二)注意保留使用证据
无论是否已完成注册,企业均应妥善保管地理标志名称的使用证据,包括产品包装、宣传材料、销售合同、广告投放记录等。这些证据在遭遇侵权纠纷或申请认定驰名商标时,将发挥关键作用。
(三)关注新修订商标法过渡期安排
新修订《商标法》将于2027年1月1日起施行。在过渡期内,建议企业对照新法要求,全面梳理自身的商标布局,及时查漏补缺,特别是对于已有的未注册地理标志,应尽早评估是否需要补充注册。
六、结语
湖北蕲艾被认定为未注册驰名商标的案例,为地理标志保护提供了新的思路。但对于企业而言,与其依赖”事后救济”,不如做好”事前注册”。建议各地区尽快推进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的注册工作,同时注意保留使用证据,构建完善的地理标志保护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