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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什么是过渡期?过渡期内如何进行养老金新老办法对比?

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什么是过渡期?过渡期内如何进行养老金新老办法对比?


什么是过渡期?过渡期内如何进行养老金新老办法对比?过渡期结束后如何执行?

 

过渡期主要是针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前(即2014年10月1日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的工作人员(即”中人”)设立的新老办法对比的10 年过渡期限,以确保改革前后待遇平稳衔接。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办法对比,保低限高。即新办法计发待遇(含职业年金待遇)低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按老办法待遇标准计发,保持待遇不降低;高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超出的部分,第一年退休的人员(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第二年退休的人员(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发放超出部分的20%,以此类推,到过渡期末退休的人员(2024年 1 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0%。

 

举例:参保工作人员退休时,按照老办法计算的待遇为 3900元,按照新办法待遇为3800元,则当年退休的待遇按老办法待遇计发,即 3900 元。如果按照新办法计算待遇为4200元,假定在2015年退休,按照政策,新办法高于老办法的部分为300元,按照 10%计算,即退休待遇为:3900+300×10%=3930元;假定在 2016 年退休,则高出部分按 20%计发,则退休待遇为3900+300×20%=3960元。以此类推,2024年退休的人员,新办法高于老办法的部分按100%计发,则退休待遇为4200元。

 

过渡期结束后退休的人员则按新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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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过渡期内如何进行养老金新老办法对比?
    [2024-03-01]

  • 发布:2024-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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