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回作为商标注册申请过程中的一类常规审查结果,其成因较为复杂,常见情况包括违反禁用条款的驳回、商标缺乏显著特征的驳回以及与在先商标权利(既包括已有的申请也涵盖已注册的商标)相冲突所导致的驳回等等。接下来格瑞会计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商标注册已驳回什么意思
驳回作为商标注册申请过程中的一类常规审查结果,其成因较为复杂,常见情况包括违反禁用条款的驳回、商标缺乏显著特征的驳回以及与在先商标权利(既包括已有的申请也涵盖已注册的商标)相冲突所导致的驳回等等。
以下列举了六个常见的驳回情形:
1.商标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驳回商标注册申请;
2.商标局基于特定理由拒绝批准注册商标的所有权进行转移;
3.商标局以法定理由否决注册商标的续展请求;
4.商标局针对异议案件作出裁定;
5.商标局有权撤销存在问题的注册商标;
6.商标局有权撤销注册不当的商标。
对于这些驳回,申请人可以通过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启动驳回复审程序来寻求解决方案。
《商标法》第二十二条
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
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
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可以以书面方式或者数据电文方式提出。
二、商标转让协议的生效时间是多长的时间
商标转让协议的生效条件就是双方一致同意后合同就生效了。
这个协议本身就是个买卖合同,所以如果双方都准时照办了,那么就是合同约定的那段时间开始生效;如果没特别说明,那就是从签完字那天算起了。
如果里面写明要在规定期限内去相关部门盖章什么的,那么如果一方不按要求做,另一方可据此控告他违约。
但要注意,按照法律法规,有些合同的变动和解除之类的事情还是需要通过相关手续才能正式认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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