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养老保险和职工养老保险如何衔接?如何办理制度衔接手续?
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
一、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分以下两种情形:
1、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2、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的领取的条件时,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二、参保人员需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
1、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有关规定确定待遇领取地
2、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养老保险关系归集至待遇领取地
办理制度衔接手续
一、参保人员申请办理制度衔接手续时
1、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提出申请办理;
2、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在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提出申请办理。
二、参保人员若在同一年度内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其重复缴费时段(按月计算)只计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并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缴费时段相应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退还本人。
来源:茂名人社
发布:2024-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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