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日起,《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即尼斯分类)第十五版正式生效。这是继2025年1月启用第十四版之后的又一次重要修订。对于计划在2026年注册商标的企业和创业者而言,准确把握新版分类的变化,选对商品服务项目,直接关系到商标注册的成败。本文为你详细解读尼斯分类第十五版的核心变化及实操要点。
一、尼斯分类是什么,为什么这么重要?
尼斯分类是国际通用的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分类体系,由《尼斯协定》缔约方共同维护,目前已被包括中国在内的150余个国家和地区采用。我国《商标法》明确规定,申请商标注册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和服务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类别及其名称。
通俗来说,同一个商标名称,在不同类别下可以由不同申请人分别注册,互不冲突。但如果在同一类别下选择了不准确或已被占用的商品服务项目,可能导致申请被驳回,或注册后保护范围不充分。
二、尼斯分类第十五版有哪些主要调整?
第十五版主要围绕数字经济、人工智能、新兴服务等领域的商品服务项目进行了扩充和完善,以下几类变化值得关注:
1. 人工智能与数字化服务类目扩充
随着AIGC(人工智能生成内容)技术的广泛应用,第9类(科学仪器)和第42类(技术服务)下的软件相关条目进一步细化,新增了部分与机器学习、算法服务、数据处理相关的产品描述条目,使人工智能相关服务的分类更加清晰。
2. 电商与平台服务类目调整
第35类(广告销售)下的电商平台服务、第38类(通讯服务)下的在线数据连接服务,以及第36类(金融物管)下的电子支付服务,相关条目的表述均有微调,申请人在填报时需注意使用最新版分类表中的规范表述。
3. 新兴消费与健康服务类目细化
第44类(医疗园艺)和第45类(社会服务)下新增了部分远程服务、健康管理服务相关条目,与近年来互联网医疗、在线健康咨询等新业态的发展相呼应。
4. 商品项目删减与合并
部分已过时或与现行法律不符的商品项目被删除或合并,申请人在使用旧版分类表时应特别注意,以免因商品项目已不存在而导致申请被要求补正。
三、尼斯分类第十五版启用后,申请人要注意什么?
1. 必须使用最新版分类表
2026年1月1日起,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仅接受按尼斯分类第十五版填报的商标申请。使用旧版分类表提交的商品服务项目,将被要求在补正阶段重新选择,延误审查进度。
2. 商品项目并非越多越好
部分申请人误以为选的商品服务项目越多,保护范围越大。事实上,超出实际经营需要的商品项目不仅浪费申请费用,还可能因被审查员质疑使用意图而引发驳回。建议根据实际业务范围精准选类。
3. 类似群选择要有策略
同一类别下分设多个类似群,同一类似群内的商品原则上被视为类似商品。选择商品时,应尽量覆盖核心类似群,同时注意避免跨类似群选择造成保护范围碎片化。
4. AI辅助分类工具可参考但不能全信
目前市场上出现了多款打着「AI智能推荐商标分类」旗号的工具,可根据行业关键词自动推荐类别和小项。这类工具速度快、成本低,适合初筛,但推荐结果仅供参考,存在将商品归入错误类似群的风险。重要商标的分类选择建议咨询专业代理机构。
四、2026年商标注册类别选择的一般原则
企业注册商标时,类别选择通常遵循以下逻辑:
- 核心类别优先:与主营业务直接相关的类别必须首先注册,如餐饮企业优先注册第43类(餐饮住宿)和第35类(广告销售)。
- 关联类别布局:与主营业务密切相关的上下游行业类别也应考虑注册,形成防御性保护。例如,食品企业还应考虑第29类(食品)和第30类(方便食品)。
- 互联网业务注意跨类:开展电商业务的企业,不仅要注册实体商品对应的类别,还应注册第35类(替他人推销)和第42类(计算机服务),防止他人抢注。
- 全类别注册量力而行:45个类别全部注册成本较高,中小企业可优先保护核心业务类别,待品牌发展壮大后再逐步扩大保护范围。
五、常见误区提醒
误区一:注册一个类别就够了。商标保护以核定使用的商品和服务为限,仅注册一个类别,他人在其他类别使用相同商标并不构成侵权。
误区二:商品项目名称可以自定义。商标申请必须使用尼斯分类表中的规范商品名称,自创名称不会被接受。
误区三:分类表更新后原有注册失效。尼斯分类的调整不影响已注册商标的法律效力,已注册商标仍按注册时的分类表核定类别享有保护。
结语
尼斯分类第十五版的启用,标志着全球商标注册体系对数字经济和新业态的适应进一步深化。对企业和创业者而言,准确理解和使用新版分类,是商标注册成功的第一步。建议在提交申请前,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官网或正规代理机构获取最新分类表,确保商品服务项目的填报准确无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