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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先落户后就业”手续流程

无锡市 “先落户后就业”手续流程


办理条件:

 

年龄不超过45周岁,非本市户籍的境内居民,有意来锡发展、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本人户口迁入:

 

1.海外留学归国、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的;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

 

3.取得副高及以上职称的;

 

4.具有二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

 

办理流程:

 

1.个人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rs.jshrss.jiangsu.gov.cn/),进入“个人办事”—“人才人事”—“先落户后就业”进行申报。

 

2.申请人在选择户口迁入地时,按照拥有房屋所有权的住宅房、投靠直系亲属、市人力资源市场集体户的顺序确定。

 

3.市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核对通过后,申请人可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打印《落户联系单》进入“个人中心”—“已办结”,选中通过审核的先落户后就业申请,点击“查看办件详情”进入页面,再点击右上角的“打印落户联系单”按钮完成打印。

 

4.申请人持《落户联系单》按公安部门相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申请材料(上传拍照件或扫描件):

 

1.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户口簿需上传首页、户主页本人页;

 

2.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以学历为申请依据的须提供);

 

3.职称证书和评审认定文件(以职称为申请依据的须提供);

 

4.职业资格证书(以职业资格为申请依据的须提供);

 

咨询电话:

 

人才引进咨询电话:0510-82411685

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口咨询电话:0510-82829624


相关业务链接:

  • 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办事大厅

  • 来源: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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