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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直接落户”手续流程

无锡市 “直接落户”手续流程


办理条件: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被我市市区用人单位录用并缴纳社保的下述人员可以申请本人户口迁入:

 

(1)海外留学归国、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的;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

 

(3)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

 

(4)具有二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

 

(5)具有大专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

 

(6)具有大专学历,年龄超过35周岁,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个月的;

 

(7)具有初级职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个月的;

 

(8)具有中专学历,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

 

(9)区属事业单位进编人员。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所在单位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进入“单位办事”—“人才人事”—“直接落户”开始申报;

 

2.在选择户口迁入地时,按照拥有房屋所有权的住宅房、投靠直系亲属、单位集体户、区(街道)集体户、市人力资源市场集体户的顺序确定。

 

3.市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核对通过后,申报单位可直接在网上打印《落户联系单》,进入“单位中心”—“已办结”,选中申报的直接落户,点击“查看办件详情”进入页面,再点击右上角的“打印落户联系单”按钮,完成打印。

 

4.申请人持《落户联系单》以及其他证明材料(详见《落户联系单》)按公安部门相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申请材料(上传原件拍照件或扫描件):

 

1.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户口簿需上传首页、户主页本人页;

 

2.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以学历为申请依据的须提供);

 

3.职称证书和评审认定文件(以职称为申请依据的须提供);

 

4.职业资格证书(以职业资格为申请依据的须提供);

 

5.录取通知书或调动审批表(区属事业单位进编人员须提供)。

 

咨询电话:

人才引进:0510-82411685

市人力资源市场集体户口咨询电话:0510-82829624


相关业务链接:

  • 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办事大厅

  • 来源: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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