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与有限公司在本质上是同一概念,然而实质性的区分在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类不同企业类型之间的界定。接下来格瑞会计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区别
在法律术语中,“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并无本质上的差别,若要拆分理解,“有限公司”实际上可以视为对“有限责任公司”这一概念的简化提法。
根据我国现行《公司法》中的规定,所谓“公司”,系依法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在内的诸多企业形式之一。
因此,可以明确地说,有限责任公司与有限公司实际上是同义词,而相对来说,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则是两种具有本质差别的企业形式。
二、有限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1)有限责任制公司,亦可称之为有限公司,一般由不超过五十位的股东共同投入资本成立,每位股东根据各自承诺的投资金额,对其参与的公司负起相应的有限责任,而整个公司则以其所拥有全部的资产作为后盾,承担所有债务的职责驱动的经济组织。
至于合伙企业,这是根据我国相关法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疆域内设立的包括普通合伙以及有限合伙在内多种类型的企业实体。
(2)在承担责任的形式上,两者存在显著差异。
有限责任制公司以其法人地位,具备独立的法人财产权益,并依法享受财产权利。
因此,公司需要以其所有的财产为基础,为公司的债务提供全面的保障负责。
而有限责任制公司股东只须按照其全部认缴的出资额度为最大限度,来为公司承担责任。
相较之下,合伙企业则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其中普通合伙人需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极限的连带责任;而有限合伙人只需以其缴费认缴的出资额为准,为合伙企业的债务担负一定程度的责任。
此外,在出资方式、注册资金、企业行为依据、纳税义务履行以及企业债务承担等方面也存在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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