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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商标使用权费是怎么说的|格瑞会计

商标使用费属于特许权使用费之一。关于法律上商标使用权费是怎么说的的问题,下面由格瑞会计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法律上商标使用权费是怎么说的

1、商标使用费属于特许权使用费之一。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有明确的定义,是指企业提供商标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商品权使用人应付商品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商标权是单一性质的法定权利,又称,是指经依法注册商标的所有权人支配其注册商标并禁止他人侵害的非他性权利,包括商标权人对其注册商标的排他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续展权和禁止他人侵害的权利等。

二、法律上来说回迁房是否属于商品房

现在为了城乡规划,部分地方的土地将会被征收,在征收土地时难免这些土地上面会有人在居住,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我们国家给出了一个新的政策就是回迁房政策,很多人不知道回迁房是什么,其实在作为买房者的时候后回迁房跟商品房没什么区别,但是从法律上严格意义来讲,二者是不一样的。

回迁房就是发展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户的房子;回迁房的概念源于拆迁,这是中国特殊的拆迁政策的产物。

拆迁安置过程中,采取货币补偿的方式,拆迁户用补偿款购买商品房与普通人购买商品房没有任何区别,都是花钱买房,购房者的身份是相同的。回迁房,在二手市场上市的回迁房约占整个二手市场的10%

而这些回迁房总体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业主已经持有房产证;另一种是业主只持有回迁协议。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格瑞会计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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