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26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共9章87条,将于2027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国商标法律制度的一次重大升级,对企业商标注册、使用和保护将产生深远影响。本文为您梳理本次修订的核心变化。
一、新法总体变化
现行《商标法》(2019年第四次修正)共8章73条;新修订的《商标法》扩展为9章87条,新增了大量关于权利滥用限制、恶意申请打击、互联网使用场景等内容。
二、明确商标的法定含义
新法第2条第1款明确规定:本法所称商标,是指用以识别和区分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标志,包括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
同时新增第2条第3款:商标的使用,包括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实施的使用行为。这意味着电商平台、社交媒体、短视频平台等线上使用场景已明确纳入商标使用范畴。
三、禁止权利滥用
新法第9条第1款在诚信原则基础上,补充规定申请注册和使用商标不得滥用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确立了权利行使的边界。
同时新增第81条,针对恶意诉讼作出民事责任规定:以恶意串通、捏造基本事实等方式提起商标诉讼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这一条款有效防止商标权沦为打压竞争对手的工具。
四、规范使用义务强化
新法第57条新增第3款,商标注册人若有下列情形之一,除他人可主动申请撤销外,国务院商标管理部门也可依职权直接撤销注册商标:
- 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
- 注册商标已成为核定商品的通用名称
- 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
五、他人正当使用豁免
新法第73条第3款明确:仅为指示所提供商品的用途、适用对象、应用场景等信息或者表明真实来源,使用相关注册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但容易导致混淆的除外。
这意味着竞争对手基于诚实信用原则的描述性使用、指示性使用(如说明配件兼容性),不构成商标侵权。
六、恶意申请打击力度加大
本次修订强化了对恶意申请商标注册的处罚措施,对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批量抢注、傍名牌等行为,将面临更严厉的行政处罚。
企业应对建议
- 自查注册商标使用情况:确保近三年有规范使用记录,避免因不使用被撤销
- 梳理注册信息准确性:核对注册人名义、地址等是否与实际一致
- 关注网络侵权:电商、社交媒体等线上使用已明确纳入管理范围
- 合规使用注册商标:不得擅自改变注册标识样式
2027年1月1日新法施行在即,建议企业提前做好商标合规管理,必要时咨询专业机构。
政策来源: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修订,2026年6月26日表决通过,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