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1日,人社部、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等5部门联合印发的《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正式施行。这是我国首部专门聚焦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的部门规章,为超龄就业群体筑牢权益保护底线,也为用人单位规范用工提供了明确指引。
一、新规适用范围:哪些人受到保护?
《暂行规定》明确,用人单位招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即纳入本规定保护范围。无论劳动者是已经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还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继续就业,均受新规保护。
二、基本劳动权益保障:用人单位必须做到
新规对超龄劳动者享有以下基本劳动权益作出明确规定:
- 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不得因劳动者年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而降低工资标准或拖欠工资。
- 休息休假:超龄劳动者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年休假、婚假、丧假等休息休假权利,用人单位不得剥夺。
- 劳动安全卫生:用人单位应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保障超龄劳动者的人身安全。
- 工伤保障:超龄劳动者在工作中发生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招用超龄劳动者,应依法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
三、养老保险继续缴纳:缴费不足可以补缴
针对实践中普遍存在的超龄劳动者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问题,新规作出重大突破:
- 超龄劳动者累计缴费不足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的,可以个人身份继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 选择继续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方式、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等按当地灵活就业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 这一规定有效保障了超龄劳动者延迟退休、继续缴费、领取更高养老金的权利。
四、对用人单位的合规要求
新规施行后,用人单位招用超龄劳动者应注意以下合规要点:
- 不得以劳动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为由,拒绝签订劳动合同或签订劳务协议规避劳动关系;
- 应依法保障超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工伤保障等基本权益;
- 应按规定为超龄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不得以劳务关系为由拒缴;
- 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超龄劳动者从事超出其身体状况的工作。
五、对创业老板和HR的实操建议
- 梳理本单位超龄劳动者用工情况,核实劳动合同签订、社保缴纳情况;
- 工伤保险是超龄用工的最大风险点,建议优先通过劳务派遣或购买商业意外险等方式转移风险;
- 注意留存超龄劳动者的工作记录、考勤记录等证据,防范劳动争议;
- 关注本地实施细则,部分省市可能出台配套操作规程。
《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的施行,标志着我国超龄劳动者权益保护进入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创业者和HR应尽快熟悉新规内容,及时调整用工策略,规避法律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