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北京社保缴费工资申报开启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发布通告,明确2026年度用人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缴费基数)申报相关事宜。申报时间为2026年6月10日至7月25日,企业和个人均须在此期限内完成申报。
用人单位申报规则
一、申报依据
用人单位以职工2025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2026年度社保缴费工资申报标准,要求如实填报。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工资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一致,无需单独申报职业年金基数。
二、社保与公积金联动——一次申报,两处生效
2026年北京推出社保与公积金联动政策:在6月10日至7月25日申报期内完成社保缴费工资申报后,单位可通过北京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平台或公积金业务柜台,授权公积金部门共享社保申报数据,直接作为公积金缴存基数,无需重复填报。这一联动机制大幅减少了企业的工作量。
三、申报渠道
- 社保费管理客户端
- 北京市电子税务局
- 社保大厅税务窗口
- 办税服务厅
线上和线下多渠道可选,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灵活选择。
灵活就业人员申报规则
一、申报范围
灵活就业人员仅需申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执行固定费额、按月缴纳,无需申报基数。
二、基数要求
养老、失业两险缴费基数必须保持一致,可在当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区间内自主选择。2026年度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另行公布。
三、缴费周期设置
- 默认规则:缴费周期为按月缴费
- 变更周期:若需改为按季度、半年、按年缴费,需在2026年8月10日至8月25日(8月征期)前往社保大厅税务窗口或办税服务厅线下办理
四、逾期未申报的处理办法
- 系统默认沿用本人2025年度缴费基数
- 若原基数低于当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统一按基数下限执行
- 缴费周期默认按月,不可自主变更
建议灵活就业人员尽量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申报,避免被动沿用旧基数或无法变更缴费周期。
五、申报渠道
- 线上:“京通”小程序、北京市电子税务局
- 线下:社保大厅税务窗口、办税服务厅
企业HR和老板必须注意的三件事
- 如实申报:缴费工资必须按职工实际月平均工资填报,不得低报或瞒报。2026年6月起社保费检查已套用税务执法标准,缴费工资申报须经职工本人签字确认。
- 联动增效:完成社保申报后,务必授权公积金部门共享数据,实现社保与公积金一次申报两处生效,节省重复操作时间。
- 逾期风险:用人单位逾期未申报,系统将沿用2025年度基数,但若旧基数低于新下限则自动调至下限,可能导致企业缴费金额意外增加。
政策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通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