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什么出台这个规定?
长期以来,部分贷款机构在宣传时只展示「日利率」「月利率」,不展示真实的年化综合融资成本,导致借款人对实际负担缺乏清晰认知。一些助贷平台在贷款成本披露上更是遮遮掩掩,消费者稍不留神就会背上沉重利息负担。
为整治这一乱象,2026年8月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中国人民银行正式印发《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税金规〔2026〕2号),首次以金融监管规定形式,对各类放贷机构的综合融资成本披露提出统一、强制的要求。
二、规定适用哪些机构?
本规定适用主体范围广泛,涵盖了市场上主要的贷款供给方:
- 商业银行、消费金融公司
- 小额贷款公司
- 互联网金融平台(含助贷机构)
- 汽车金融公司
- 其他各类从事个人贷款业务的放贷机构
简言之,无论线上还是线下,只要有放贷业务的机构,都须遵守。
三、核心要求:综合融资成本必须完整明示
1. 以「明示表」完整披露全部年化息费
规定要求各类放贷机构以统一的「明示表」格式,向借款人完整披露贷款全部年化息费。这意味着:
- 贷款本金金额、期限
- 年化利率(含贷款年利率IRR)
- 所有附加费用(服务费、管理费、担保费、保险费等)
- 综合年化融资成本(利率+全部费用折算年化值)
贷款机构不得将利息以外的费用单独「隐藏」,必须统一折算成年化利率一并展示。
2. 区分线上与线下场景,分类规范
规定针对线上、线下不同场景提出了差异化的确认流程要求:
- 线上场景:须在贷款申请页面显眼位置展示综合年化融资成本,并要求借款人在提交申请前主动确认;不得以默认勾选、折叠隐藏等方式阻碍借款人知情权。
- 线下场景:须在贷款合同或申请材料中以明示表形式列明全部成本,并由借款人签字确认。
3. 压实助贷机构管理责任
助贷机构(为银行等放贷方引流客户的平台)此次也被纳入监管范围:
- 助贷机构须如实向合作银行披露其向借款人收取的全部费用
- 不得在借款人与银行之间「加价」而不披露
- 金融监管机构对助贷机构同样具有监管追责权力
4. 监管追责力度加大
规定明确,一旦放贷机构违反明示要求:
- 金融监管部门可依法采取监管措施或行政处罚
- 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机构和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 借款人有权据此主张权益保护
四、对企业融资有什么影响?
对于有贷款融资需求的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本次规定的影响主要体现在:
企业贷款更透明
企业向银行或小额贷款公司申请经营贷款时,将获得完整的年化综合融资成本信息,不同机构的融资成本对比将更加清晰,有助于企业做出更优的融资决策。
警惕「低利率」陷阱
部分机构此前惯用「日利率万三」等表述,看似很低,折算成年化利率可能超过10%。新规实施后,所有费用必须统一折算成年化利率展示,企业在对比融资方案时应重点关注「综合年化融资成本」这一数字。
助贷平台成本更透明
通过互联网助贷平台申请贷款的企业,要注意核实平台明示表中的综合成本,警惕平台额外叠加服务费、担保费等隐性费用。
五、企业融资实操建议
基于新规要点,给需要融资的企业以下建议:
- 申请贷款前:要求放贷机构提供完整的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不要只看表面利率数字。
- 对比不同机构:以「综合年化融资成本」为统一标尺,对比各银行、消费金融公司、小贷公司的实际融资负担。
- 重视线上确认环节:注意线上贷款平台的明示确认环节,不要忽视页面上的确认弹窗或勾选步骤,确保知情后再提交申请。
- 投诉举报:若发现放贷机构未按规定明示综合融资成本,可向金融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六、政策来源
本规定的政策原文为《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税金规〔2026〕2号),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规定全文可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https://www.cbirc.gov.cn)或中国人民银行官网(https://www.pbc.gov.cn)查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