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规出台背景:职工跳槽,企业年金怎么转?
企业年金作为养老保障”第二支柱”,在职工跳槽、换工作时,个人账户权益能否顺利转移,直接关系到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2026年7月24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正式印发《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转移接续规程(暂行)》(以下简称《规程》),明确自2027年1月1日起,职工可通过全国统一线上渠道,申请转移接续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实现”无论在哪里干,社会保险接着算”。
二、新规核心内容:三大变化全面解读
1. 可转移范围扩大,权益一个不落
《规程》明确,以下四项资金均可随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一并转移:
- 职工个人缴费及历年积累
- 已归属个人的单位缴费及其投资收益
- 已转入的职业年金
- 相应投资收益
这意味着,职工在原单位积累的企业年金权益,将完整地跟随本人转移到新单位,不会有任何损失。
2. 线上办理渠道:五大平台统一入口
2027年起,职工办理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转移,只需通过以下任一全国统一线上服务渠道申请,并可实时查询办理进度:
- 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 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
- 电子社保卡
- 掌上12333 APP
- 其他接入养老保险第二支柱信息平台的渠道
线上渠道统一了全国标准,职工无论在哪个城市、哪个企业,都能通过同一入口办理,彻底告别两地奔波。
3. 职工只需”提出申请”,其余全由机构代办
这是本次新规最核心的便民亮点:《规程》明确,职工流动就业后,只需向管理归集账户的企业年金受托人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其他手续——包括账户信息核查、资金划转、数据交互——均由年金受托人通过养老保险第二支柱信息平台完成,职工无需在不同机构之间来回跑。
三、归集账户怎么选?分三种情况
情况一:新就业单位已建立企业年金
直接选择新就业单位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作为归集账户,所有账户资金统一归拢至此。
情况二:新就业单位未建立企业年金,但有多个账户
可选择其中一个企业年金集合计划管理的保留账户,或者最后一个原就业单位管理的企业年金账户作为归集账户。
情况三:退休人员正在领取企业年金
可以申请将本人其他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的资金,转移至正在领取待遇的那个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实现资金整合。
四、新旧政策对比:有哪些实质突破?
此前,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跨单位转移主要依据《企业年金办法》第二十二条,职工需自行在原单位与新单位之间协调,操作繁琐、耗时较长。新规实施后:
- 办理渠道:从线下协调变为全国统一线上平台,5大渠道任选
- 转移范围:从单位缴费为主明确扩展至个人缴费、单位缴费、收益全部转移
- 办理主体:从职工主导协调变为职工只需提出申请,机构代办其余步骤
- 进度查询:从无法实时查询变为线上实时查询办理进度
五、企业年金与职业年金有何区别?
不少职工容易将企业年金与职业年金混淆,二者区别如下:
- 职业年金:适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强制性的养老保障,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
- 企业年金:适用于参加企业的职工,由企业自愿建立,属于”第二支柱”养老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
值得注意的是,《规程》明确,已转入的职业年金也可随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一并转移,进一步保障了多制度参保职工的权益完整性。
六、对企业和职工的实际影响
对职工而言
换工作时不再担心企业年金”打水漂”,线上申请即可完成账户归集,权益全程有保障。对于频繁流动的年轻职工群体,尤其是一线城市就业流动性较高的群体,这一政策解决了长期痛点。
对企业而言
新规要求各企业年金受托人、账户管理人加强信息化建设,按照《规程》要求优化系统对接,确保转移接续流程顺畅。人社部门也将通过养老保险第二支柱信息平台统一监管,提升全行业规范化水平。
七、实操指南:2027年后如何在线申请转移?
第一步:登录任一官方平台(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 APP等)。
第二步:找到”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转移”服务入口。
第三步:确认归集账户(系统自动推荐或手动选择)。
第四步:提交转移申请,等待受托机构办理。
第五步:在线查询办理进度,收到完成通知后确认到账。
特别提醒:职工仅需操作第一步,其余流程由年金管理机构自动完成,无需个人跟进各环节。
政策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转移接续规程(暂行)》,2026年7月24日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