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评估,2019年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的《本市贯彻〈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实施办法》(沪府规〔2019〕32号)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29年4月30日。 特此通知。 上...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财政审计局,参加北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2024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48号),结合实际,制定本市退休...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为进一步完善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提升城乡居民养老保障水平,促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参加北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2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批准,现将本市退休人员2022年基本养老金...
各区民政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做好养老服务补贴工作,现对具有本市户籍,且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等级、经济困难程度符合相关条件的老年人的养老服务补贴标准予以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标准调整 (一)照护一级的困难对象 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
宜昌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从2022年1月1日起进行调整。缴费档次最低标准为300元/年/人,各地最高标准保持不变。(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仍保留100元/年标准的缴费档次) 由于城乡居民养老...
2021年拉萨市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工作已经结束,部分待遇领取人员仍未完成认证。为不影响养老保险待遇发放,确保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领取养老待遇,经研究决定,于2022年2月21日至2022年3月15日开展补充资格认证工作,请尚未完成...
为规范本市户籍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险参保关系,推动用人单位为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本市户籍城乡居民依法参保,维护户籍城乡居民合法权益,现就开展规范本市户籍城乡居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在各类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根据《...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各中央在湘机关事业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28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决定从...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级各部门,中央在川单位: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28号)等规定,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我省2023年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