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着力保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
各市、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4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48号),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我省2024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各市、县(市、区)税务局: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级各单位,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2024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48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并报人社部、财政部批准,决定适当...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各市、县(市、区)税务局: 为深入推进共富型大社保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筹资机制,促进制度规范统一,发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在推进共同富裕中的兜底保障作用,...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属及中央驻赣企业,省直及中央驻赣机关事业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28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从2023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属及中央驻赣企业,省直及中央驻赣机关事业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27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从2022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 根据江西省统计局提供的2021年全省城镇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相关数据,经研究,现就我省2022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使用的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2...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区直各有关单位,各中央驻宁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2024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48号),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从2024年1月1日起调整我...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区直各有关单位,各中央驻宁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28号),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从2023年1月1日起调整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