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本厅各处室、自治区社保中心、厅属各单位,自治区林业社保中心: 现将《广西社会保险经办规程(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4月28日 点击下载原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
各参保企业、办事群众: 根据国家人社部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工作部署,省集中式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定于2022年1月30日0时至2月16日24时停机,向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迁移数据,期间全省范围(深圳除外)部分业务暂停服务...
现对 2024年第4期拟审核通过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申领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3月26日。此期间对参保人员和申领人基本信息或遗属待遇享受条件有在异议的人员,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材料以书面形式向...
为进一步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加强基金监督与管理,防范和化解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止弄虚作假和冒领、骗取社保基金等现象发生,维护参保群众合法权益,确保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
为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障水平,经省委、省政府批准,自2022年7月1日起,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省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90元,即在原标准每人每月180元的基础上增加10元。本次调整后参保人领取的基础养...
为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障水平,按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居发〔2018〕174号)规定,结合北京市经济发展情况,经市委、市政府批准...
近年来,由于国家、省、市医疗保障政策的调整变化,市政府规章《贵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部分条款已不适应我市医保工作的实际需要。市司法局会同市医疗保障局及时启动修改《办法》的立法程序,认真研究提出修改建议,并形成《...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海南省人社厅和海南省社保中心联合印发通知,明确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标准为200元至9400元。据了解,今年的征缴上限较去年的8200元提高到了9400元。征缴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工作部署,我市人社信息系统定于2022年3月10日0时至3月27日24时升级。期间,天津市居住证积分落户申请人可正常通过“天津网上办事大厅居住证积分专栏”提交申请,对居住证积分...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县(市、区)税务局: 为深入推进共富型大社保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筹资机制,发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在推进共同富裕中的兜底保障作用,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