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例基本信息
2026年1月25日,无锡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无锡市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2026年3月31日,经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该条例自2026年4月26日起正式施行(锡人发〔2026〕17号)。
本条例共五章,包括总则、促进、服务、保护、附则,涵盖专利、商标、地理标志、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等多种知识产权类型。
二、商标注册与品牌保护核心条款
1. 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制度
条例第十六条明确: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引导行业组织、企业等发挥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制度作用,打造产业集群品牌和区域品牌。市场监管(知识产权)部门应当引导企业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培育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商标品牌。
2. 鼓励国内外商标注册
条例鼓励单位和个人注册国内外商标。负有知识产权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引导企业开展国内外商标品牌布局,提升商标品牌影响力。这意味着无锡企业注册海外商标将获得更多政策引导和资源支持。
3. 地理标志与特色产业融合
条例第十七条特别指出,应当加强地理标志的推广运用,推动阳山水蜜桃、惠山泥人、宜兴紫砂等地理标志与特色产业绿色发展、历史文化传承以及乡村振兴有机融合,提升地理标志影响力和产品附加值。无锡本地特色产品的商标保护力度将进一步加强。
三、知识产权促进四大亮点
1. 财政经费保障
条例第四条规定,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将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为政策落地提供资金保障。
2. 知识产权人才纳入太湖人才计划
条例第十九条明确,知识产权人才纳入人才计划体系,重点培育智库专家、领军人才、管理团队等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对符合太湖人才计划的知识产权人才按规定给予政策支持。
3.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支持
条例第二十条鼓励金融机构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风险投资、证券化、信托等金融服务,健全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体系和融资风险分担补偿机制。企业可用商标权、专利权等进行质押融资。
4. 高价值专利前瞻布局
条例第十三条要求市场监管(知识产权)部门会同多部门推动地标产业、优势产业、未来产业领域的高价值专利前瞻性布局,促进专利与产业发展融合。
四、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设
1. 一站式知识产权公共服务
条例第二十一条提出,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集聚发展示范区建设,为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和个人提供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
2. 专利导航支撑企业经营
条例第二十二条要求开展专利信息分析,定期发布专利导航成果,为宏观决策、产业规划、企业经营、技术研发和人才管理等活动提供信息支撑。
3. 区块链公证服务创新
条例第二十六条鼓励公证机构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创新公证服务方式,优化知识产权案件存证、现场监督、证据保全等服务流程,为商标维权提供技术保障。
五、对无锡企业的实际影响
- 商标注册更有动力:条例明确鼓励国内外商标注册,企业拓展海外市场可获政策引导
- 品牌建设更有支撑: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制度助力产业集群品牌打造
- 融资渠道更加多元: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政策落地,商标权可作为融资担保物
- 维权保护更加有力:区块链存证、知识产权鉴定体系为商标侵权维权提供证据保障
- 地理标志价值提升:阳山水蜜桃、宜兴紫砂等本地标志获专项推广支持
六、企业应对建议
- 及时梳理自身商标资产,制定国内外商标布局规划
- 关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政策,盘活无形资产
- 利用专利导航成果指导技术研发和市场布局
- 地理标志产品企业应积极对接推广政策,提升品牌溢价
- 了解区块链存证等新型取证方式,提前做好商标维权准备
政策来源:《无锡市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锡人发〔2026〕17号),2026年1月25日无锡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2026年3月31日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自2026年4月26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