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2026年1月9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发布《劳务派遣服务规范》(DB44/T 2805-2026),该标准由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出并归口,明确自2026年4月9日起在广东省全域正式实施,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的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及被派遣劳动者。
规范覆盖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惠州等所有用工集中区域,对4月9日前已建立劳动关系的被派遣劳动者与新入职被派遣劳动者均适用。
二、适用范围与核心界定
规范明确劳务派遣的核心特征为三方主体关系: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动者按照约定在用工单位场所内提供劳动,接受用工单位劳动管理。
劳务派遣vs劳务外包如何区分?
规范对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作出清晰区分,核心判断依据为劳动管理主体:
- 若劳动者由用工单位直接安排工作、考勤管理、绩效考核、奖惩调度,无论合同名称为外包、承揽或其他形式,均按劳务派遣关系认定;
- 避免以“假外包、真派遣”形式规避劳务派遣相关法律义务。
三、社保缴纳新规:告别最低基数
新规明确:必须按实际工资足额缴纳社保,不再允许按最低基数缴交。
跨地区派遣需在用工所在地参保,杜绝异地低缴现象。
四、责任划分与合同规范
工伤责任连带责任
旧政策下工伤责任易推诿,新规明确: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工伤认定、待遇申领流程清晰,杜绝扯皮。
合同规范
- 强制签订两年以上固定期限合同;
- 试用期仅限一次;
- 推广标准化示范文本,遏制霸王条款。
五、严打“假外包真派遣”
新规明确:对直接实施考勤、薪酬发放的用工,一律按派遣监管,堵住企业规避责任的漏洞。
此次改革推动劳务派遣回归“补充用工”本源,在保障企业用工灵活性的同时,彻底打破身份歧视,让派遣工告别“二等员工”待遇。










